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付某2021年3月“高薪招聘”偷渡到缅甸实施电信诈骗。因是偷渡到国外,走国门回国时公安机关要求偷渡到国外的均要采集声纹。2024年7月付某被广州南沙分局某某被诈骗罪一案的声纹鉴定比对上,付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案件侦查终结后认定付某涉嫌诈骗两个受害人金额为33000余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付某是可以判刑3至10年。
司法程序
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一开始量刑建议是三年,辩护人提出是从犯和认罪认罚,后检察院变更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开庭前辩护律师与家属向受害人退赃,拿到谅解书,开庭时提出从犯、无前科、全额退赃、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减轻情节辩护意见,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3年。
判决启示
1. 科技赋能犯罪侦查
声纹、人脸识别等技术突破传统取证局限,助力跨境追踪,提升破案效率。
2.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对退赃退赔、主动弥补损失的被告人从宽处理,兼顾惩罚与修复社会关系。
3. 风险警示
- 公众需警惕境外高薪招聘陷阱,避免沦为诈骗团伙帮凶;
- 电信诈骗“黑产链”中,即使担任话务员等从属角色,仍可能承担刑责。